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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职工疗休养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会、妇委会合署 作者:陈蓉 时间:2023-05-05 15:18 阅读次数: 发布:通知公告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职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玉办发〔2014〕89 号)和《玉溪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普惠服务工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意见》(玉工通〔2022〕4 号)文件精神,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养权利、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推进“惠健康” 普惠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职工疗休养预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地点及疗休养时间计划

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疗休养地点共8 个,如下:

1.河北省总工会北戴河工人疗养院(5 月、6 月)

2.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6 月、7 月)

3.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桂林工人疗养院(7 月)

4. 全国总工会哈尔滨劳模技能交流基地(6 月、7 月)

5.青岛湛山疗养院(5 月、6 月)

6.全国总工会厦门疗养中心(9 月)

7.海南农垦南田温泉国际度假酒店(9 月)

8.江西省总工会井冈山职工教育基地(6 月)

二、疗休养对象

工会会员。优先安排2020年以来已退休但未参加过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且身体健康的职工或临近退休职工,同等条件下以工龄长者优先,每人仅可参加一次疗养活动。

三、疗休养计划及经费开支

根据市总工会规定及校工会实际情况,2023年拟安排10人,疗养费用按照学校疗休养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总工会、校工会及个人共同承担。

四、相关要求

1.参加疗休养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胜任疗休养相关活动,疗休养过程中不得携带家属和其他人员。

2.疗休养地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成行。具体疗休养事宜由市总工会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本年度不再安排参加疗休养活动。

3.疗休养途中遇到突发的意外事故导致改签航班,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加疗休养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实行预报名制度,请愿意参加此次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会员于2023年5月12日前填写“附件--玉溪市直单位2023年干部职工疗休养预报名表”并发至邮箱zjq@yxn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申请至工会503室。申请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及参加工作时间并加基层工会主席/组长签字。每批次疗休养的具体费用、时间另行通知。

                                            8455线路检测中心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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