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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帮扶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工会、妇委会合署 作者:陈蓉 时间:2023-07-07 09:54 阅读次数: 发布:新闻公告

各位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困难职工“1+10”帮扶服务制度,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救助、假期勤工俭学、过渡性岗位补助系列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

(一)省级帮扶对象及条件

1.在玉溪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的下岗、失业职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总和3倍的困难职工子女。

2.长期居住在城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总和3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子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总和3倍,已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

3.因公牺牲、工伤死亡或因公致残、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子女,职工及其配偶双亡的子女。

(二)市级帮扶对象及条件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总和3.5倍的困难职工子女。对于不在档,但因子女上学等造成临时困难的困难职工。符合以上申报对象(一)(二)的助学对象条件的向基层工会提出金秋助学申请,填写《玉溪市工会金秋助学救助表格》(附件1),收集职工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及子女页(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子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一年内工资收入银行流水、基层工会5个工作日公示等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补助标准

1.子女当年参加中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录取并入学的,补助标准为每生不超过5个月玉溪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子女当年参加高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并入学的,补助标准为每生不超过8个月玉溪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具体安排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于9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校工会联系人周菊琼,联系电话680098/2054848。

二、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救助项目

(一)项目对象

在档深度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补助标准

1.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高中部)、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大专前三年度)、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读期间助学帮扶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5个月云南省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子女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含

五年制大专后两年度)的,在读期间助学帮扶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0个月云南省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具体安排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于9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校工会联系人周菊琼,联系电话680098/2054848。

三、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假期勤工俭学项目

(一)项目对象

在档深度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读生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项目内容

组织有意愿的、符合项目条件的对象到各级工会内设的勤工俭学岗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习锻炼,主要参与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困难职工档案整理及各类帮扶服务职工项目辅助工作。

(三)补助标准

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具体安排

符合条件的78日前报校工会,校工会联系人周菊琼,联系电话680098/2054848。

四、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过渡性岗位补助项目

(一)项目对象

原则上针对在档深度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开展。

(二)项目内容

针对暂时难以就业的在档深度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过渡性岗位。

(三)补助标准

按3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四)具体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于816日前报校工会,校工会联系人周菊琼,联系电话680098/2054848。


                             8455线路检测中心工会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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