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固定(无形)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提高资产管理及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有关省属高校资产处置部分权限的通知》(云教发〔2021〕47号)等文件要求,于2024年3月1日下午,邀请3位校外专家对我校2024年第1批拟报废固定(无形)资产进行鉴定。国资办相关工作人员、化学生物环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公司、财务处、图书馆5位资产管理员代表参与会议。3位专家首先认真查阅了该批固定(无形)资产报废材料,并与参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随后,专家组及资产管理科人员对本批拟报废处置的固定(无形)资产进行现场勘验,并给出鉴定意见。
根据本次鉴定的结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依据法规和操作流程完成本批固定(无形)资产报废处置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