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及校属各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八)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九)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执行财政法规、审计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审计的原则,完成上级授权的审计工作任务;
(二)完成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审计调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并督促整改,包括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前期资料准备、具体实施审计和出具审计报告;
(四)负责本处对外宣传及网站建设,收集、整理审计情况、信息,掌握动态;
(五)负责本处综合性事务管理和往来文件收发、传阅及公文的撰写,负责部门有关会议的记录、整理,简讯的撰写、发布等工作;负责部门文件、上报资料、数据等的修改、校验、报送、发布等工作;
(六)负责本处公章保管与使用及资产管理;
(七)负责本部门经费、绩效等的申报、报销工作;
(八)负责本处审计档案的分类、整理与保管;
(九)做好领导的助手,参与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