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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作者:陈柱玲 时间:2021-07-08 10:55 阅读次数: 发布:安全教育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77日云南省教育厅学校疫情防控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会议有关要求,现将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暑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教育管理

(一)召开主题班会:各学院班级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召开主题班会,对疫情防范重要性、交通安全、防诈骗等进行强调,并学习学校假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719日前,各学院将主题班会召开情况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郭平。

(二)暑假期间,严禁学生出国(境)或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三)暑假期间,居住地为云南省25个边境地区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不出境,不接触境外返乡人员,不参加聚集活动,做好个人防护。

(四)暑假期间,学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健康打卡,各班级要建立个人健康监测机制,学生个人发生健康不适或家庭密切接触人员中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进行报告登记。

(五)由于云南瑞丽突发疫情,升格为高风险地区,我校生源地为瑞丽籍的学生,可申请暂时留校,留校期间,按留校学生进行管理,待瑞丽疫情防控级别降低后,可报备离校返乡。

(六)暑假期间,学生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和只完成1针剂疫苗接种的学生,要抓紧假期时间在当地完成接种和补种。本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符合条件但仍未完成两针剂疫苗接种的学生,须持7天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单返校。

二、留校学生管理

(一)为做好留校学生疫情防控管理,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统一安排住宿,集中管理,实行封闭管理,允许时段外出地点仅限红塔区内,每天22:00宿管人员对留校学生进行晚点名,并进行体温监测登记。

(二)各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管理,指定留校带班领导和负责教师,不定期抽查留校学生晚点名情况以及学生个人行程码,一经发现违反留校规定,取消留校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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