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员是在班级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每个班级可根据班级情况设置两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心理委员一经任命,原则上不随年级上升而变换。
一、工作宗旨
积极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和技能,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全班同学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二、遴选标准
(一)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热爱生活,乐观诚恳。
(二)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自身心理素质良好,乐意为同学分忧解难。
(三)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能遵循心理工作的保密原则。
三、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按时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引导和影响其他同学,并运用心理健康知识疏导同学的不适和困惑。
(二)加强与宿舍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及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了解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及时反馈信息,遵守保密原则。
(三)保持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了解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帮助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与宣传工作,包括定期组织班级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并做好相应活动记录和总结。
(五)积极宣传心理咨询预约途径及心理咨询相关知识,鼓励学生积极求助。
(六)班级有同学发生危机事件时,应积极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七)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及心理辅导站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