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
信息来源:人事处 作者:谭松涛 时间:2023-02-15 08:51 阅读次数: 发布:国家人事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

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在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是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人单位绩效工资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应当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应当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创新工作实际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

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人才项目引进等方式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工作业绩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应当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

五、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加强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同时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310

 

上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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