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培养时代新人、弘扬优良家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按照玉溪市妇联玉妇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揭晓数量
经市妇联组织相关单位评审及向社会公示后, 最终产生2022 年度玉溪市“最美家庭”60 户,其中:“最美家庭·民族团结”10 户,“最美家庭·绿色生活”10 户,“最美家庭·清廉家风”10 户,其余类型 30 户。
二、推荐标准
家庭在民族团结、绿色环保、清廉家风、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诚实守信、文化传承、家国情怀等等方面事迹感人、群众认可,重点突出以下几个类型:
1.最美家庭·民族团结:家庭成员应爱党爱国,拥护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子女明辨是非,团结互助;邻里之间各民族团结友善,乐于扶贫帮困,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性,妥善处理邻里关系;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争做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的好人好事。
2.最美家庭·绿色生活:按照“云南省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城镇)”和“云南省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农村)”的创建标准及要求,家庭成员应在低碳环保、绿色洁美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在家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素养、节约能源资源、践 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方面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3.最美家庭·清廉家风:家庭成员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家庭成员中无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严守廉洁家训,树立良好家风,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崇尚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4.其他类别。
三、推荐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连续居住 2 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
2.对已经获得过省级和全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已获得过该荣誉的家庭不再重复授予该称号。
3.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玉溪市最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违反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早婚早育;婚丧事大操大办、索取天价彩礼、低俗闹婚,违反国家殡葬政策、散埋乱葬、建豪华墓、铺张浪费等行为,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玉溪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家庭的积极性。要坚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 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在全市掀起传承孝爱和乐、亲善教子、公益奉献、平安和谐、清正廉洁、书香文明、民族团结、低碳环保、绿色洁美等美德的热潮。
2.面向基层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要坚持群众路线,征求群众意见、吸引群众参与,以基层推荐为主,注重普通家庭,使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
3.广泛发动宣传。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是这一活动的最大特色。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和群众参与其中,增强互动性,扩大影响力,积极发现感人线索,确保“最美家庭”寻找活动取得实效。
4.严格标准质量。各二级党委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最美家庭”推荐采用自愿报名——二级党委审核——学校妇联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推选。
2.纸质版推荐材料
(1)参评家庭填写《2022 年度玉溪市“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 1),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 300 字。(推荐表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一栏需出具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意见)。
(2)各二级党委填写《2022年玉溪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提供盖章的纸质版(见附件2)。
(3)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文档。
3.电子版家庭事迹材料。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撰写内容包含家庭成员介绍、家庭人口数、家庭住址或单位名称;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内容不用面面俱到。
4.提供 3 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电子版照片。要求:①其中一张为家庭全家福照片,另外两张为家庭生活展示照片;②照片文件为 jpg 格式,原始照片不小于 2M、不低于 2000 像素,无水印;③每张照片的说明内容不超过 50 字。
以上材料请以各二级党委为单位于2021年7月11日前报送至一办402室,纸质版材料需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utong0209@yxnu.edu.cn,联系人:普老师电话:18808775556
玉溪师范学院妇女联合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