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要求,决定举办8455线路检测中心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和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设立竞赛组委会和比赛小组,负责传达、落实竞赛的精神和要求,负责院级比赛组织、选拔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PDF文件内附件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PDF文件内附件2)。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五、比赛赛制及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通过院级初赛,择优遴选优秀项目进入校级决赛。校级决赛通过项目展示、现场路演、答辩等过程,评选出相应奖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云南省级赛。
(一)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二)院级初赛(2023年6月7日前)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博士教师的积极性,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每个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并按不低于以下表格参赛团队数量报名。
各学院参赛学生比例不低于下表(按要求全校参赛700个项目)。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文学院 |
52 |
2 |
外国语学院 |
47 |
3 |
法学院 |
33 |
4 |
体育学院 |
48 |
5 |
美术学院 |
56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62 |
7 |
商学院 |
68 |
8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57 |
9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62 |
10 |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
80 |
11 |
地理与国土工程学院 |
55 |
12 |
音乐学院 |
54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6 |
各学院在院赛结束后将院赛情况(院赛推荐项目、院赛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ie@yxnu.edu.cn),材料上交(截止至6月9日17:00前)。
(三)校级决赛(2023年6月中旬)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现场展示、路演、答辩等形式,评出校级奖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云南省级复赛的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专业团队及人士对推荐参加省级赛的团队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完善创新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路演幻灯片、视频等。
(四)省级复赛和决赛(2023年6月下旬)
(五)全国总决赛(2023年9月)
六、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置奖项若干,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七、参赛协定及免责声明
(一)参赛团队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继续参加比赛和评奖资格,并对其实行其他处罚。
(二)大赛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具体内容,所有组委会成员需对所接触到的创新创业方案保守秘密。
(三)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示时只公布方案精要,不对外公布完整、详细的创新创业方案。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参考)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26日